物权法管得到我不?有什么不合法?
2007-2在金府沁圆买了2套期房. 感觉那位置多好的,学校医院,交通都近 楼上的那套我很放心有产权的 担心的就是楼下的多功能房我一直很担心因为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一张协议。
2007-9月去眉山看修得杂个样了,意外的发现金府沁圆的 负1F楼,房价卖800RMB(M2) 我买5F的时候也问过置业 负1F卖不?当时她说那是不卖的.
9月主体全完工了,我也是搞工程的塞,我一看就可以, 负1F 原地面回填后,还高出地面50公分.当个1F 用.空高>2.7当时就跑切给置业说要签协议.可是算了哈,要3W 60几个平方 一次付给. 我是血本弄干了的,就问父母借塞, 父,母说地下室买到起没得用,潮湿,我又跟他们说其实是在 原地面以上,他们说 没得产权,买不得,我也听进切了的.
过了一个月10-1 放假了没得事塞 ,又跑到去眉山看房,又跑去问,置业说;呵呵现在900了哈. 我又问车库了 ? ;1200了,也只有1个了.
负F1还有10个单位了,问我要不? 我想了哈说:你那个没得产权的东西儿,不稳当,物权法又出来了> 置业说:我这盘,是在2006开的,物权法管不到. 我想了哈,狗日聪明哦 置业说:就算你买负1F 物权法照样管不到你,你是小区业主达嘛>
挨想了2天,终于把它拿下了 , 呵呵4W5 啊 换了张协议 还不给发票
日期我写的9月15 呵呵 物权是10-1实行的
还有就是问下大家给我点建议,我这种情况物权法管得到我不?有什么不合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