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周末,下午3点钟经理就把大家放了。
“铃铛,3点半,良木缘见。”走出公司大门,立即给死党打了个电话。
招了个3轮,径直来到小北街,下车后顺手递给踩三轮的1块钱。(公司到小北街不远,以前多数给2元,偶尔1元。)心想:今天老子火气有点大哈,闲着也是闲着,师傅敢渣瓦,姑奶奶就和他吵一架。结果,三轮师傅看着我坚毅的眼神,酷毙了的表情,居然啥子也没说,走了。
走上“良木缘”,人不多,找个角落,叫了一壶玫瑰什么的。运气不错哈,还有个弹钢琴的,一细听,“致爱丽丝”,妈的,什么爱情,什么一生一世,都TM诗人的玩意儿。现实是残酷的,人心是靠不住滴。
不远处有对男女,好象在争论着刘翔该不该跑的事。我靠,人家跑不跑关你们啥事了,争得面红耳赤的。老子差点就过去插嘴了。
冬冬冬,肯定是铃铛那疯婆子上来了,可怜那首“致爱丽丝”也被这家伙的脚步声打乱了节奏。刚上得楼来,铃铛左右晃了一眼,扯开那个嗓门:眼镜儿!立即聚焦所有人的目光(包括弹钢琴的)
我的天,这么幽雅的环境,被你丫一嗓子破坏完。我都不好意思让别人知道这家伙就是找我的。老子要是“良木缘”老板,一定在楼梯口竖个牌子:大嗓门和狗不得入内。
为了避免她来第二嗓子,我赶紧站起来对她挥一挥手。还好,她看见了。
她挎了个包,大得出奇,估计可以装得下一个17寸电视。
我例行检查她的那个恐怖的包,还是只有一个钱包。晕!
[ 本帖最后由 风花雪月 于 2008-9-1 01:1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