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四川.彭祖山九九登山节”环彭祖山山地自行车邀请赛具体实施方案和补充说明
一、参赛运动员集合时间:10月7日上午9:00(同时组委会向各参赛队员发放号码牌)
二、集合地点:滨江路上层豪庭大门
三、比赛路线:上层豪庭大门—滨江路—岷江大桥—将军湖—寂照庵—凯旋村(终点)—白腊村¬¬—彭祖山山门
四、特别说明
参赛队员请身着骑行服装,佩带专用头盔和专用手套参赛.赛前运动员需将号码牌平展,牢固的缝于运动员胸前和背部,号码牌脱落不予计成绩.
五、比赛规则
参赛运动员在比赛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自觉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挂蹭他人等行为,如出现上述影响比赛及安全的行为.大会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事故与后果均由违规方承担.
比赛中,如要超越其它运动员时,必须在不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时.方可超越.比赛中,不允许推,拉其他运动员(无论是给予还是接受),依靠其他运动员,以及不同队间的不正当帮助,都将取消相关运动员比赛资格.
比赛中若运动员摔到了.只要不在外力帮助下,自已扛车.推车通过终点均可.比赛中修车只能在靠公路右侧.不影响其它运动员比赛的地方进行.修车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
比赛中如遇车辆发生故障无法修复或因种种原因退出比赛.请就近与裁判员或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六、终点规划
进入终点前,运动员在冲剌中,有阻档或者限制其他运动员超越意图的不道德行为,以及在最后冲剌中双手撒把.将判该运动员犯规.不予计成绩.
终点判定:自行车前轮的前沿与终点线后沿的垂直面相切的一瞬间停表.
七、器材要求
比赛所使用的自行车轮胎外胎宽度不得少于1.5厘米,必须使用带有纹路或齿状的车胎,不得使用光头胎和半光头胎.
所有车辆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助动装置.凡固定脚蹬,自动脚锁和其它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配件等在比赛中一律不得使用.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团体录取前三名给予奖励.(团队队员不限男女组合).参加团体的三名运动员必须骑完全程.以每队最后一名运动员到达终点时间先后录取名次.如相等,则以每队倒数第二名运动员到达终点时间先后录取名次.以此类推.
男女个人赛以运动员骑完全程到达终点时间先后.分别录取前六名给予奖励.
所有参赛选手将获得本次比赛的纪念T恤一件
九、比赛限时
男女比赛关门时间均改为出发后一个小时.
九:运动员资格:
所有比赛运动员资格严格按本次比赛竞赛规程执行.各代表队不得有国家认可资历的优秀运动队的运动员参赛.否则,取消全队及个人比赛成绩.
十、比赛出发顺序:
比赛出发时按出发顺序及道次依次排列.男子在前.各队团体赛三名运动运排成一路纵队.女子在后.按组别及道次依次排列.团体和男.女单项比赛同时出发.(编号说明:1-1表示第一组第一道.1-2表示第一组第二道.2-1表示第二组第一道,以此类推.出发顺序及道次表在早上九点集合时领取.)
十一:颁奖:
在比赛全部结束后在彭祖山大门处进行.颁奖时间定在十一点左右.
十二、安全保障
比赛出发由交警引导车先行开道.赛道途中.需在各岔路口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以及相应安排组委会裁判员监督.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之精神.沿途需设制警戒线,和指示牌,在危险地段设制防护栏杆.所有选手以及参加骑游活动的自行车爱好者全部出发后,救护车随队出发.负责选手安全. .
十三:本次比赛裁判长,裁判员由组委员统一抽调.所有负责救护,负责安全执勤工作人员由组委会安排.
十四:本规则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大赛组委员成员:
彭山县委.
彭山县人民政府.
彭山县旅游局.
彭山县文体局.
眉山探路户外有限责任公司.
赛事组委会
200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