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俊律师,救救我!
李英俊律师,我遇到了一件很烦恼的事.在这儿向您求救.
我在2007年11月借了5万元给一位在做生意的朋友,是有息借给她的,在借条上写明了借款期限为一年,也写明了每月利息一千元,每月利息为当月支付.但借到钱后她以她生意已没有做了为由,每月就只支付500元.现在索性连利息都不付了,对我明说借款期限满后她不能保证还我钱.我现在才听她说她的住房已是抵押在了银行,她还说欠了其它人几十万.她才40多岁,又还没有领养老金.她老公在外地打工,也挣不到什么钱.
我想请教专家:如果到时她不还我钱,我为这5万元打官司值得不?听说打官司要花很多钱,而且就算是你赢了官司但她没钱还你官司就是白打.如果打官司我赢了可不可以由法院通知社保到时从她的社保金里扣呢?
烦恼之极.请您给我出出主意吧.